公示(关于调整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3浏览次数:95


我校自2013年依托“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招收研究生以来,已连续举办研究生教育10年。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依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文件精神,经学校2022年第15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报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调整国际商务、能源动力、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控制科学与工程六个学位点学费标准,即“国际商务”学位点按照每学年20000元/生的标准收取学费,其他学位点按照每学年8000元/生的标准收取学费,2023级新生开始执行。住宿费标准(1200元/生/学年)不变(见附件)  

研究生学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9月13日--9月20日

联系电话:021-38223003(李老师)

 

附件:上海电机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及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

 

 

上海电机学院财务处

2022年9月9日

 

 

 

 

 

 

 

附件

上海电机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及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

 

(一)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序号

学科(类别)名称

学制

学科(类别)代码

类别

学术型/专业学位

学费(元/生/学年)

1

国际商务

2

0254

硕一

专业学位

20000

2

电子信息

2.5

0854

硕一

专业学位

8000

3

机械

2.5

0855

硕一

专业学位

8000

4

材料与化工

2.5

0856

硕一

专业学位

8000

5

能源动力

2.5

0858

硕一

专业学位

8000

6

控制科学

与工程

3

0811

硕一

学术型学位

8000

(二))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费标准

序号

学科(类别)名称

学制

学科(类别)代码

类别

学术型/专业学位

住宿费(元/生/学年)

1

国际商务

2

0254

硕一

专业学位

1200

2

电子信息

2.5

0854

硕一

专业学位

1200

3

机械

2.5

0855

硕一

专业学位

1200

4

材料与化工

2.5

0856

硕一

专业学位

1200

5

能源动力

2.5

0858

硕一

专业学位

1200

6

控制科学

与工程

3

0811

硕一

学术型学位

1200

 

 

 

 

 

 

 

注:研究生学费标2023级新生开始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