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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学校行政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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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工作职责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守财经纪律,认真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操作规范》,认真开展会计核算工作,使帐、证、表的业务处理及会计档案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达到标准规范的要求,为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参与学校重大经济事项的制定与决策,当好学校领导的参谋;对学校对外投资和经济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保证经济工作顺利开展
三.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定学校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管理与经济活动的监督, 保证各项财务工作合法、合理、有效
四.遵照《预算法》,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一编制学校综合财务预、决算,并对预算的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统筹安排调度学校各项资金,编制和报送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和预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断加强财务管理水平
五. 根据《学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负责对学校各经费使用责任部门申报的预算进行审核和调整,按学校批准预算经费的科目和定额进行划分,对经费使用全过程的进行监督与管理
六.依据《学校收费管理规定》和国家规定收费项目、标准,负责组织全校各项收入的收缴和统一管理,做到资金及时、安全到位,负责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审批及各类票据的统一管理
七.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协助做好资产的清查、核对、报损、报废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八.会同学生处,加强对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金、困难补助金等经费的管理,协助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九.参与基本建设工程的招标工作,对基建经费的使用实行监督与管理,负责对各类基本建设工程决算报有关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十.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纳税项目的申报和核算工作,按额及时交纳税款。
十一.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津贴等发放标准和学校岗位津贴发放规定,会同人事处,加强对人员支出资金的管理;并做好公积金、各种保险金、各类基金的管理工作。
十二.办理其他会计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财务处长(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财务处全面工作;根据财务处职责范围,制定工作计划和确定工作目标,并具体组织计划的实施和目标的实现;认真总结工作的成绩和教训,不断提升财务管理层次。
二.组织宣传《会计法》及各项财经纪律、规章制度;全面参与财务管理各个环节,加强日常工作管理;检查落实预算及各项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
三.根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拟定学校有关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具体组织本处财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学习,有计划的安排财会人员参加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自觉按会计基础操作规范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四.加强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积极与银行开展合作,拟定资金筹措和运作方案,开辟财源,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根据财务管理的实际要求,负责拟定本校财会机构的设置和财会人员的配备方案,并在工作中实行岗位职责考核制度,督促财会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依法行使责权。
六.根据《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学校收费管理规定》,负责办理全校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审批工作及收费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收费,保证收缴及时和资金安全。
七.负责协调本处与财政、税务、物价、教育计财等有关部门及主管部门的关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争取获得有关方面的积极支持,为学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八.积极配合各系部、中心、处室的工作,协调好学校内部关系,促进学校事业全面发展。
九.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会计岗位职责
一.协助财务处长(副处长)工作,参与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和工作计划的制订及实施。
二. 全面贯彻执行《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遵守财经法规,维护财经纪律。认真审核日常经济业务及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保证各类帐务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
三.. .根据学校总体建设规划和《学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负责编制事业经费及基建财务预、决算,分析财务经济活动情况, 检查落实预算及各项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财务处长(副处长)反馈。
四. 协助拟定本校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方案,具体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督促会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依法行使责权;协助拟定资金筹措和运作方案,合理、有效的运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及时记帐、结帐,按时打印明细帐、总帐和报表,编制部门收支情况表和各项教育经费、基建经费等统计报表,按规定报送各有关部门。并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纳税工作。
六.根据《档案法》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做到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七.兼任学校基本建设会计工作, 严格控制基建经费指标,按照学校资金来源和总体发展要求,依据工程建设合同和监理审定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项。对工程预算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做好各种基建材料与文件的收集、管理工作。
九.负责将各类基本建设工程报送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的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出纳岗位职责
一. 按照国家财政法规、《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学校财务报销规定的开支标准,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做到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拒绝接受;对记载不完整或不合理要求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要求补填或更正;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一切开支,要坚持原则,不予报销。对取得的原始凭证要认真审核,其审核的内容如下:(1)审核其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的发票或收据;(2)审核其原始凭证是否有经手人、验收人、经费使用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长签字,并说明资金使用用途;(3)审核发票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是否一致,现金收讫、转讫等印章是否齐全。
二.负责办理学校事业经费的银行、现金收付业务,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并打印记帐凭证。
四.根据有关现金管理规定,掌握日常现金用量和用款进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额现金应及时上交银行;每日下班前必须盘点现金,做到帐实相符。
五.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及时查询,做到帐帐相符。并及时做好网上银行的汇款业务。
六.根据《学校暂付款管理规定》和《支票管理规定》,加强对支票的管理,认真做好支票进、出登记工作,签发的支票应及时清理。不签空头支票和无日期、无内容或不完整的支票,并做好支票保管工作。
七..根据学校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要求,负责保管除财务专用章以外的银行印鉴章;负责保管各类银行空白凭证。
九.协助做好成批、量大时的收费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收费管理岗位职责
一.严格按照国家《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学校收费管理规定》,认真执行收费权限部门批准的文件,严禁各种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和各项乱收费行为。
二.依据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内容,负责向全日制及业余大、中专学生收缴学杂费,收缴之前必须用书面方式告知收费的标准、依据、方式、期限等内容,按规定及时进行收缴,并及时核对和通报收缴情况,对未按时交纳的做好催交工作,保证资金及时、准确、安全到位。负责一卡通收费系统的管理。
三.收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实行收费,必须开具票据,开票时按规定填写内容,妥善保管好使用中票据,使用后及时结报并上交票据管理人员。
四.加强对收缴资金的管理,对收缴的各项费用,用银行卡扣缴的要及时办理,不影响学生银行卡的使用,现金收取的当天存入银行,并按用途划入各帐务;严格按照“收支二条线”的规定,对收取的学费及时转入财政专户,其他费用存入学校帐户,代收的住宿费及时划归耀江后勤,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根据成教部或其他部门的通知及规定的收费标准,负责学校各类培训班及其他另时的收费、核对和缴交工作,保证收缴工作按规定、及时、准确、有序进行。
四.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对各类收费项目建立健全台帐,及时与银行和有关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并负责各类收费、缴费业务凭证的编制工作。
六.根据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助学生处做好学生的奖学金、勤工助学金、困难补助金等的管理工作,并协助做好助学贷款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兼任工会出纳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会计稽核、核算管理岗位职责
一.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及学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财务日常进出业务的原始凭证及所编制各类记帐凭证进行认真、细致的稽核和审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及时指出和纠正,确保各类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凭证编制程序的规范性;保证会计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
二. 按照《学校印章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负责学校财务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的监督工作,保证财务专用章的使用符合各项财务制度;并负责银行对帐单的稽核工作和网上银行的复核工作;确保帐务正确无误。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处工作职责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守财经纪律,认真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操作规范》,认真开展会计核算工作,使帐、证、表的业务处理及会计档案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达到标准规范的要求,为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参与学校重大经济事项的制定与决策,当好学校领导的参谋;对学校对外投资和经济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保证经济工作顺利开展。
三.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定学校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管理与经济活动的监督, 保证各项财务工作合法、合理、有效。
四.遵照《预算法》,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一编制学校综合财务预、决算,并对预算的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统筹安排调度学校各项资金,编制和报送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和预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断加强财务管理水平。
五. 根据《学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负责对学校各经费使用责任部门申报的预算进行审核和调整,按学校批准预算经费的科目和定额进行划分,对经费使用全过程的进行监督与管理。
六.依据《学校收费管理规定》和国家规定收费项目、标准,负责组织全校各项收入的收缴和统一管理,做到资金及时、安全到位,负责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审批及各类票据的统一管理。
七.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协助做好资产的清查、核对、报损、报废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八.会同学生处,加强对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金、困难补助金等经费的管理,协助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九.参与基本建设工程的招标工作,对基建经费的使用实行监督与管理,负责对各类基本建设工程决算报有关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十.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纳税项目的申报和核算工作,按额及时交纳税款。
十一.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津贴等发放标准和学校岗位津贴发放规定,会同人事处,加强对人员支出资金的管理;并做好公积金、各种保险金、各类基金的管理工作。
十二.办理其他会计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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