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2018年第27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上海电机学院兼职财务管理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望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具体内容请见一站式办事大厅-校内公告-财务公告栏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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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2018年第27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上海电机学院兼职财务管理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望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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