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2017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上海电机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望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具体内容请见一站式办事大厅-校内公告-财务公告栏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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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2017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上海电机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望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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