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新学期财务报销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0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行政工作安排,财务处将于20232月13日全面开放报销业务。请各位老师相互转告,谢谢配合。财务报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报销方式:投递报销专用箱。报销人员通过网约平台打印报销单,并将发票等单据整理黏贴好,完成相关审批签字程序,装入财务报销专用袋并密封好后,投递到报销专用投递箱中,财务工作人员每工作日取单。

投递箱地点:临港校区行政楼财务大厅、临港校区行政楼一楼收发室、闵行校区行政楼一楼财务办公室。

2. 网约平台及薪资平台开放时间:2月13日。

3. 薪资平台发放劳务费,当月25日后不再提交。

4. 202210月1日以后开具的发票应于20233月31日之前报销完成。

 

 

                                                      财务处   

2023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