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4月起,我校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招收国际学生,2020年,我校正式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进一步提升了学科建设水平和国际化办学能力。为进一步规范国际学生教育收费管理,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公办高等学校自主确定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财〔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备案,拟调整部分留学生专业教育收费标准。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1.本科专业收费标准调整。学校原国际学生本科专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根据中国学生文科专业与艺术类专业学费比例(6500:13000),结合学校实际,现对艺术类本科专业“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国际学生学费标准进行调整,新招录留学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0元。
2.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我校现有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能源动力、机械、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国际商务、数字经济、国际中文教育、会计、工程管理、设计10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工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和艺术学5个学科门类。为适应国际学生教育发展需求,我校拟对部分硕士授权点专业招收国际学生,相关标准如下:
国际留学生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科代码 | 类别 | 学术型/专业学位 | 学费(万元/生.学年、人民币) |
1 | 国际商务 | 2 | 025400 | 硕士 | 专硕 | 6 |
2 | 电气工程 | 3 | 085801 | 硕士 | 专硕 | 3 |
3 | 机械 | 3 | 085500 | 硕士 | 专硕 | 3 |
4 | 电子信息 | 3 | 085400 | 硕士 | 专硕 | 3 |
5 | 材料与化工 | 3 | 085600 | 硕士 | 专硕 | 3 |
6 | 国际中文教育 | 3 | 045300 | 硕士 | 专硕 | 2.5 |
7 | 设计 | 3 | 135700 | 硕士 | 专硕 | 5 |
备注:收费采用“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3.为更好地尊重国际学生的风俗习惯和文化差异,同时吸引更多国际学生选择校内住宿,便于统一管理,我校对国际学生公寓进行了改造。改造后公寓的收费标准如下:
双人间基础住宿费:9600元/人·学年
单人间基础住宿费:19200元/人·学年
公示期: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9日
在此期间,如有疑问或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021-38223003(李老师、胡老师)
财务处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