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销截止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0浏览次数:10

各位教职工:

为切实做2025年度年终决算2026年度预算编制工作,保证各位老师的报销款项能顺利支付,现将2025年度报销截止安排通知如下,请务必留意并提前准备


一、重点关注的截止日期


资金/业务类型

报销/办理截止日

财政资金项目(项目编号A1-开头)

20251130

借款冲账业务(归还借款)

20251130

其他资金编号(项目编号A4B1C1E3EJ等)

20251205

劳务费发放(通过薪资平台)

20251205

特别提醒:为方便您年底冲账,从2025年11月1日起,原则上不再办理新的借款业务。


二、年底前需要您配合完成的几件事

1、清理个人往来款

请各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及时清理名下的往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

预付款:如果您有预付的款项(如设备预付款),请及时办理冲销。

应收款:如果您已开发票但还未收到款项,请及时联系对方催收。

请您务必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往来款清理,以免影响报销人及项目负责人后续的报销业务。

2、及时认领到账经费

如有科研经费、培训费等款项到校,请及时登录智慧融合门户→ 财务系统 → 到账查询 进行查询,系统数据每日更新。

3大额紧急付款,请走“绿色通道”

年底报销业务集中,付款可能延迟。如您有金额较大且非常紧急的支付业务,请直接将单据投递至临港校区财务大厅的“急付单据投递处”,我们将优先处理。

4及时处理被驳回单据

提交报销后,请密切关注审批进度。如果单据被驳回,请务必第一时间按要求补充或修改。若因处理不及时导致报销失败或经费额度被占用,后果需自行承担。

三、温馨提示

1、关于预算执行:请各项目负责人抓紧梳理本年预算,特别是财政专项,确保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报销。

2、不必扎堆报销:科研类(E3/EJ等)、非学历培训(A4)、捐赠(C1)等项目经费可以跨年使用,请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无需在年底前集中报销。

3、如何一次办成:报销前,建议先参考我们准备的《“只跑一次”报销清单》,按清单准备材料,能大大减少退单,提高效率!清单获取路径:关注“上海电机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或访问财务处官网。

感谢各位老师的理解与配合!


上海电机学院财务处

202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