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辅导员及班主任老师、各位同学:
为做好新学年缴费工作,确保同学安全顺利缴费,根据《上海电机学院收费管理办法》(沪电机院财〔2024〕8 号)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缴费时段
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请务必在该时段内缴纳学费及住宿费。
二、缴费方法
请同学们统一采用网上自助缴费方式完成学费及住宿费缴费,学校将不再批量卡扣学费及住宿费。网上自助缴费操作方法如下:
第1步:下载随申办市民云APP或者微信、支付宝搜索打开“随申办”小程序,亦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跳转至“上海电机学院一网通办学生缴费平台”页面。
第2步:学生可通过“学号+姓名”或“证件号+姓名”完成登录;
选择学号或证件号进行查找学生。选择证件号查询需注意以下:
中国大陆学生:填写居民身份证号;
中国香港、澳门学生:填写特区身份证号;
中国台湾学生: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
外籍(留)学生:填写护照号。
第3步:学生可根据要求,选择收费批次,查看应缴情况,确认无误后(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点击“去缴费”完成缴费(2025级新生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缴纳住宿费)。
在完成缴费次日,可在“票据查询”栏目中查询下载票据信息。
一、注意事项
1、应征入伍的同学暂不缴纳学杂费,待征兵结果确定后,进行学费代偿或者补缴学杂费。
2、已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暂不缴纳学杂费,待贷款到校后抵冲学杂费,贷款额不足冲抵学杂费的差额部分请及时缴纳。
3、参加国内外交流(换)生项目的同学,并及时办理退宿手续,不需要缴纳住宿费。
4、2025级新生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缴纳住宿费。如无住宿需求,请不要缴纳住宿费待开学后及时办理相关退宿手续。
5、尽量避开在每日的23:00至次日01:00之间缴费,以免日期切换影响到您的缴费信息的准确性。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谢谢。
财务处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