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报销材料清单
固定资产(非图书资产)标准: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 1000元及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购买固定资产,需联系资产处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
1、*用款申请单

2、*上海电机学院资产登记单(普通固定资产/图书资产)
普通固定资产:请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理资产入库(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填写生成资产登记单)并填写资产登记单
图书资产:请至图书馆办理图书入库并填写报销登记单。

3、*发票
电子发票需附查验单。发票上需有明细,若无明细则需另附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清单》)。

4、公务卡支付记录
若公对公转账则不需要支付记录

5、合同
采购金额2万元(含)以上时需提供,合同签订日期需早于发票日期。

6、合同审批单(仅科研项目需提供)
注:合同审批日期需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和发票日期。

7、部门论证表/中标通知书
非科研项目:3万元≤采购金额<10万元需提供部门论证表或中标通知书;非科研项目采购金额10万元(含)以上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
注:横向项目单笔外协金额或采购金额在30万元(不含)以上且合同或补充合同中未约定外协方或供应商时,按照《上海电机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最新规定进行采购。

注:纵向项目外协金额在20万(含)及以上且项目任务书(协议)条款中未约定外协明细的,按照学校招投标相关规定执行。
除横向课题经费采购设备外,根据《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版)规定,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物品,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具体咨询招投标办公室)。常见项目如计算机、扫描仪、复印机、打印机、碎纸机、复印纸等。
8、合同款支付及项目进度表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时需提供此表。
备注:标注*为报销必备材料,其他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
备注:
1、图书资产标准:”A1/B1/G2开头的项目经费“购买的图书均需联系图书馆办理图书资产入库手续;“A4/C1/DJ开头的项目经费”购置单册(套)金额超过1000元(含)或单次批量购置金额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的各类图书资料,均纳入图书资产管理。”(注:用于集体发放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资料等,可直接办理报销手续,但需附发放签收单)。
2、标注*为报销必备材料,其他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
办理流程
智慧校园融合门户→应用中心→财务系统→网上报销→用款申请单→填写打印纸质件→附发票、接待清单等材料→签字→投递至临港校区行政楼财务大厅/闵行校区办公楼财务处
